時間:2014-06-18 來源: 責任編輯:admin
六、關于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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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國大力加強知識產權立法、執法、司法工作,特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改商標法的決定,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的商標制度,同時,依法保護專利權、著作權,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了國家創新體系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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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產權執法
2013年,知識產權領域的執法辦案工作不斷強化,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共辦理各類案件16227件,同比增長79.8%,其中專利糾紛辦案5056件,同比增長101.4%。在辦案力度加大的同時,辦案結構有所優化,辦案周期進一步縮短。
2013年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各類商標違法案件56867件,其中查處一般違法案件6896件,商標侵權假冒案件49971件,涉外商標案件11735件。在查處的各類商標違法案件中,收繳和消除違法商標標識653萬件。
為提升執法能力,開展了分區域的執法業務提高輪訓與案例研討工作,在部分地區初步建立起專利侵權糾紛快速調解、協作調度、侵權判定咨詢等工作機制,完善了執法維權績效考核指標。為執法人員配備移動查詢終端,提高了現場辦案的便捷性與準確性。
開展維權援助舉報投訴工作。不少地方專利保護條例明確了維權中心的法律地位。各中心組織提供專利侵權判定咨詢服務,支持協助執法辦案。12330接受舉報投訴量持續增加。廣東中山中心有效開展專利糾紛快速調解工作,行政與司法銜接機制不斷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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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利、商標的申請和審查
全年受理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專利申請237.7萬件,同比增長15.9%;授權三種專利131.3萬件,同比增長4.6%。其中,受理發明專利申請82.5萬件,授權20.8萬件。受理實用新型專利申請89.2萬件,授權69.3萬件。受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66萬件,授權41.2萬件。發明專利實審周期為22.2個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審查周期分別為4.3個月和3.8個月。
在非本國居民申請中,2013年發明專利申請量排在前十位的國家依次是日本、美國、德國、韓國、法國、瑞士、荷蘭、英國、瑞典和意大利。作為《專利合作條約》(PCT)受理局,2013年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國際申請22924件,同比增長15%。
2013年,知識產權局收到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申請1561件,予以公告并發出證書1612件。
2013年共受理商標注冊申請188.15萬件,同比增長14.15%,連續12年居世界第一。共受理商標異議申請34667件,同比減少4.58%。截至2013年12月,商標累計注冊申請量為1324.13萬件,累計商標注冊量為865.24萬件,商標有效注冊量為723.79萬件。
2013年共審查商標注冊申請142.46萬件,同比增長16.09%;目前商標注冊申請平均審查周期為10個月。共核準注冊商標996724件,駁回申請26218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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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識產權審判工作
2013年,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0萬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的決定》,指導各級人民法院做好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確保新修訂的商標法的正確貫徹實施,最高人民法院及時發布了《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還發布了《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12)》,編輯出版了《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年鑒2012》,公布了2012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10大案件、10大創新型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
繼2008年6月《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出“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上訴法院”后,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明確提出“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對加強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類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審理,協調整合現有各級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業務庭的職能,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的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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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
進一步深化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合作。積極協調WIPO設立中國辦事處事宜。與WIPO簽署《關于發展基礎設施服務以支持專利審查工作共享的合作協議》,實現了中國知識產權局云專利審查實驗系統(CPES)和WIPO管理的檢索與審查集中式接入系統(CASE)的互聯。
加強多邊、雙邊合作。在中美歐日韓五局合作、中日韓三局合作機制、“金磚國家”知識產權合作、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合作中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雙邊合作內涵不斷深化,在積極發展與周邊及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機構的友好合作關系的同時,深化中歐知識產權務實合作,不斷開創中美知識產權合作新局面。截至2013年底,與美國、日本、韓國、德國、俄羅斯、英國等16個國外知識產權機構簽署了專利審查高速路(PPH)相關協議,進一步擴展了中國現有的PPH合作網絡。